21世纪的今天,国运昌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为中国佛教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纵观历史,中国佛教当前的发展现状与其可以承担的使命还有着非常大的差距。中国佛教如何才能不落后于时代,才能不被“边缘化”,如何在现化进程中使传承两千多年的释迦法脉得以一如既往的相承?
当年,百丈禅师制定丛林规式,将禅宗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一千多年后的今天,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思想和一些规制仍然对我们探寻现代佛教的弘扬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对《百丈清规》的“修学精神”进行探讨。
一、略谈清规
百丈怀海禅师是中国禅宗史上一位重要人物,他继承和发扬马祖道一禅师建丛林的精神,制定《百丈清规》。“清规”一词,系指清净的法度之意。
《禅门正统》载:“元和九年(814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
《百丈清规》对寺院的空间布局以及丛林组织管理制度、日常章则作了许多规定。在对过去教团进行总结的基本上,对佛门生活进行许多革故鼎新的大举措,如实施“普请法”,“农禅并举”,设立“禅居”,“惟树法堂”,设丛林职位等。
《百丈清规》出现后不久,由于其诸多优点,颇能与中国社会相适应,为各禅林争相效仿沿用,所谓“天下禅宗如风偃草。”后来的佛教诸宗寺院,多以其为基本制度模式。
作为禅林中最早的丛林规范,《百丈清规》一直是后世制定清规的圭臬。所以,尽管此后几百年间伴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形式的发展,禅门生活也不断发展变化,相后出现了十几种清规,但大多根源于《百丈清规》,内容上都受其沾溉。
《百丈清规》在宋代已经亡佚不见,我们已经无法见到它的原貌,今天有关清规的内容的研究,多是通过其他资料中寻找线索。
二、《百丈清规》的“修学精神”
佛子依教奉行佛所说法而舍妄归真转凡成圣,禅宗更是标榜教外别传,以心传心,强调领悟佛法至关重要的作用。《百丈清规》规定法堂之设成丛林定式,重视讲经说法,提倡惟求佛法本质的精神,可从以下几方面了解当时禅林学修生活是围绕法堂为中心展开。
1、法堂的崇高地位
在《古清规序》中有“不立佛殿,惟树法堂者,表佛祖亲嘱授,当代为尊也”。虽然近代净土宗高僧印光大师在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有所错谬,应该是“立佛殿于禅寺正中”(注①)。唐代怀海创立禅寺随着朝代变更战乱而毁灭殆尽,迄今遗留下的实物甚至无图像可考,我们无法验证是“不立佛殿”亦或“前立佛殿”,但法堂作用之重要是毋庸置疑的.
《佛光大词典》中对“法堂”解释:法堂,禅林演布大法之堂。位于他宗云讲堂,禅家云法堂……而‘讲’通于‘讲教’,为别于他宗,且示其教外别传之宗旨,故于禅宗特称为法堂。
佛陀在世时,为了更好地将佛法传播到世间,就专辟法堂,弘宣法义,引导信众修行。《华严经》卷五有云:“世尊凝睟处法堂,炳然照曜宫殿中。” 在《阿含经》中,佛陀于各处建堂弘法的记载比比皆是。
我国自古除佛殿外,亦建有法堂。从《六学僧传》卷十七《隋罗云传》“上明东寺其法堂十二间,盖道安、昙翼所造”,可见早期禅宗隋唐以前的法堂建制已具规模。
迨至百丈怀海创制清规,法堂之设遂成丛林定式。《禅林象器笺》认为:“百丈制禅苑规绳,取意于朝制。其东西两序,犹如文武排行。五参上堂,犹如五日一参。到法堂制造,亦是拟太极殿矣。” (五参上堂:禅林中每月每隔五日,住持即上堂升座为众僧开示说法。)
宋代,法堂一般多建于佛殿之后,不再是佛寺中最主要场所,但是依然是佛寺中的主要建筑。宋代慧洪在《信州天宁寺记》中说:“特建善法堂(法堂)于中央以演法,开毗耶丈室(方丈)以授道。”即使到后世,把佛殿和法堂结合起来,佛殿也兼具法堂功能,法堂的地位作用仍然受到重视。
2、朝参夕聚的修学生活
我们通过《百丈清规》也可以了解到当时丛林的生活形态。 “阖院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升坐,主事、徒众雁立侧聆,宾主问酬,激扬宗要者,示依法而住也。”
“长老上堂升坐,主事、徒众雁立侧聆”,《禅林象器笺》一书则引《大智度论》所载,谓出家五众除得道者外,不许坐而听法。
当时禅林有大参、朝参、晚参、小参等日常学修方式。大参,即“上堂”,在法堂对大众说法,这也包含每月“五参”的禅院仪制。朝参,朝时集大众开示说法,此仪式于用斋粥之后举行。晚参,晚上在法堂,对大众说法垂示。小参,指随时之垂说,以别于上堂说法之大参。小参本无定所,每于日暮时鸣钟,视众多寡,而就寝堂、法堂、方丈等处升座说法,说法内容包括法语、宗要及日常琐事,概为一种简单之“宾主问酬”方式。
僧众依朝参夕聚的修学,透过长老说法,体会禅意,明白法旨。宾主之间问答的教育方式,激扬宗门大要,表现“依法而住”的根本意蕴,即修学精神——通过和合修学的方式, 对修行方法的理性探讨和实践的证验,从而开启内在的智慧融入法性身,照见本来面目。
3. 长老的“化主”地位
《百丈清规》凸显出禅寺精神领袖“长老”的作用。“凡具道眼有可尊之德者,号曰长老。如西域道高腊长,呼须菩提等之谓也。既为化主,即处于方丈,同净名之室,非私寝之室也。”
“长老”的称谓是指对禅道有所证悟,修行有所成就的高僧。他在寺内住的所在,叫做方丈。意取维摩诘居室仅有一丈,却可容八万四千狮子之座,强调“长老”禅林中的领导者,僧团核心地位是因为“其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是因为他承担是“化主”的职责。“化主”是禅林对方丈或住持的早期用语,具有“教育之主”之意, 因为他要为僧徒表率,每日“上堂升座”,管理寺院僧众和为僧众开示讲学说法,领众修学,起到秉持历代祖师的传承,担荷着如来的正法眼藏的职责。
所以“长老”担当者应具备的条件是“具道眼”,“有可遵之德者”。所谓“道眼”是指已经开悟,所谓“可尊之德”是指德行高尚,可以为众人法,可以引领大众修行,是僧众的精神领袖。
在此借引一禅宗公案来说“长老”作用。药山惟俨辞世前大喊:“法堂要倒了!法堂要倒了!”僧众都去拿柱子来撑法堂。药山举起手说:“你们都不懂我的意思。”说完便圆寂了。药山惟俨所讲的法堂,并非弟子心中所想的法堂,而作为“长老”的自己。
“长老”开示,往往能以精简的法语,使得弟子开悟;或者在开示数语之后,立即出其不意的出题发问,逼使弟子开悟;或有大众之中的某人因疑发问,只需用旁敲侧击的机锋,一点一拨,就能使之开悟。
“长老”即是“法堂”,法堂一倒,僧众们也就失去开悟的机会了。
“百丈清规”所体现丛林的修学精神是——“以法而住”,在佛法证悟体验的长老带领下 ,僧众和合修学,通过听经闻法和修行实践,趣入佛法本质。
三、现代寺院需要重视《百丈清规》的“修学精神”
《百丈清规》制定的时代,唐王朝处在激烈的社会矛盾和政治危机中,丛林也迷漫着低迷之风。通过“法堂修学”模式推动了丛林教育的发展。
今天,处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大环境中,寺院的发展又是怎么样的呢?
梵刹继起,香火旺盛,信众如云,景象繁荣的同时,却有许多道场香火旺而道风衰、信众多而正信失、梵刹盛而佛法微;寺院成了著名旅游景观等,佛和菩萨仅当作“有求必应”的崇拜对象。
许多寺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建设高广豪美的寺宇的同时,法堂形同虚设,弘法功能退失。
诚然富丽堂皇的大型殿堂,高大庄严的佛像,的确也起到激发信众的崇敬,树立精神信仰,广种福田善根的依托功用。但佛法慧命得以延续两千多年,绝不是只将佛法的理解寄托在偶像崇拜上,而是在坚信佛陀的圆满福德智慧的基础上,借外在事相来启发自性的觉醒,从基础的信仰彻底提升为内在修持。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不论时代如何变迁,任何时代,佛教存在的使命,寺院的本位始终是弘传佛陀教义,开示迷蒙。
寺院如何把自己回归到尽到佛法的教育功能本位?
1、重视住持和尚的“化主”地位
“住持”一词,取自《圆觉经》“一切如来光严住持”,表示住持正法的意思。他所负的主要责任,是自身努力修行,随时说法,行其身教,不使学者走入岐途。住持在个人的修持与佛法的知见上,为众人归仰,堪作楷模,即为教化之主人。
“住持佛法其责在僧”,修学并重的僧伽是信众的表率者,是信众身心的归投依靠之处。
今天丛林僧团中比较常见情况:庙堂虽多,常住无众,信众虽多,统领无序;或者建寺立庙和管理寺院事务人才不断涌现,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有担当有修证的僧才却相比极为缺乏。从某种角度上,今日僧才的缺乏,也缘于有些寺院住持或方丈更多精力投入于寺院事务的管理,却忽视对于僧众僧格的养成。
丛林中,住持有无上的权威,也有无限的责任感。这一切源于其所负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全寺僧众们的实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导,而且并非具体寺院事权的管理。
《百丈清规》尤其设立住持一职,领众薰修,综理寺务(包括职掌全寺的修持、寺务、戒律、清规、弘法、经济财务等事权)。但通过“请职”,寺事已由执事职掌,各有所司,住持其实可以不须多问寺事。
今天维系佛法命脉,重树丛林学修之风,需要住持和尚,重视并发挥“化主”作用,为僧伽体行实践的证悟之事提供助缘。
2.“法堂”功能的延伸
我们常说“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弘法,讲究权巧智能、方便法门;利生,除了对僧人的培养,还要考虑到对信众的教育。在接引信众方面,寺院应当融入社会,善巧地引导在家信众学习佛法。只有具足正见思维的信众才能够更好地护持寺院僧众的修持与佛法的弘扬。
现代佛教寺院应该是一个四众融和共有、注重佛法实修的道场,是具有教育功能的学校,是注重研究交流的文教中心,是综合多元弘法的活动场所。
今天许多寺院已重视到这点,针对时代特点,众生根机,开展如火如荼的一系列弘法文教活动。如通过举行佛教法事活动,佛学讲座、佛教夏令营、禅修等方式为更多人学修佛法提供方便,为社会了解佛教,认识佛法搭建桥梁。
寺院在适应现代生活的基本特点,教化现时代的众生而采取的各种新形式的弘法教育时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综合环境。在此应发挥“法堂”功能,使其更趋多元化,是现代弘法不可缺少的助缘。
寺院格局,建筑风格和建筑材料等无不与时代潮流息息相关——这里主要针对新建的寺院而言。当前寺院的规划应更多表现与时代的和谐圆融,在尊重宗教环境,自然环境,契合道场宗风的同时,更多考虑实现现代弘法实用性。
现代佛教寺院要承担教育大众、人才培养等多种使用需求,让寺院不再是仅成为信仰的中心,也应是成为弘扬教义的道场。这要从过去专门以服务寺院内部,以僧众使用和宗教活动为主,转变为亦能服务于社会,兼顾僧众、信众的宗教活动和文化需求的弘化理念。
寺院的殿堂主要分几部分,一部分是以佛殿为主的供佛像的宗教朝拜区;一部分是以法堂为中心的禅堂、律堂、藏经阁等,是僧人修行活动的主要场所;一部分是僧房、香积厨、斋堂等僧人生活区域,一部分是云水堂、客堂等客人接待区域。其中僧人生活区域是僧人相对独立的区域,外人较少涉及,可以依僧人自身对这类建筑的要求而定。
开放性的是公共使用区域,即弘法进行文教的地方——法堂,多元化综合性功能的法堂就是组建弘法网络,联结寺院与信众的纽带,更多表现与时代的兼容。
法堂(讲堂)在空间设计上,应当满足当代佛寺的多元的现代化使用需要和视觉空间的美化,考虑灯光、音响、多媒体放映、空调、消防、通信、电力、监控、残疾人通道等细节的完善,并配合弘化的实际需要,在寺院建筑配置上引入图书馆,多媒体教学中心等功能元素。
相信,本着佛陀慈悲的本怀,顺应每个时代的需要而做的种种方便施设,寺院一定能成为都市人的“心灵净土、精神家园”。
小 结:
寺院是维系佛法的命脉,发挥正信功能,关系到佛教事业兴衰存亡。现代化进程,使寺院从山林走向都市,更加与社会,与人群相融。只有顺应时代,承担起教育、修持、弘法、活动、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功用,才能贴近现实生活,在人间弘传践行佛陀教义,让正信佛教立足于现代社会,重新焕发蓬勃的生命力。
注①:印光大师著《“百丈清规序” 辨讹》“……自宋高僧传,以‘前立佛殿,后树法堂’,讹作‘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而杨大年作清规序,遂踵其谬。不思若无佛殿,凡诸祝厘祈祷等,当于何处施行。将寺中并无一佛耶,抑供佛于偏殿耶。无一佛,则与外道无异。自居正位,供佛偏殿,以行祝厘祈祷等事,则与蔑国慢佛何殊。只此最极显着之讹,自宋及元明清,年将近千,无人表正……”
参考资料:
1、《禅苑清规》卷十《百丈规绳颂》
2、《敕修百丈清规》卷八所附《古清规序》(《大正藏》卷48)
3、《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大正藏》卷51)
4、《宋高僧传》卷十《百丈怀海传》(《大正藏》卷50)
5、《禅林象器笺》日僧无著道忠编
6、《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文化教育的精神》南怀瑾